上海最新政策:“来沪返沪不满5天”不再提示,还有更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信息量也很大→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方式
(一)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二)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优化调整来沪返沪人员防控措施
(一)取消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需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抵沪后及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的要求。
(二)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不再实施 “落地检”“三天三检”和“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的,不再对其“随申码”赋黄码。
(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 “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
上述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8日零时起实施。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12月7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
精准落实新十条,不搞层层加码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措施》,对风险区划定和管理、核酸检测、隔离方式、保障群众就医购药需求、老年人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社会正常运转、涉疫安全保障和学校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优化要求。
这十条措施,是为了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执行中要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比如,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跨地区流动人员也不再查验,不再开展落地检。各地要按照要求,精准落实。
优化措施不是完全放开不防
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介绍,这次的优化并不是完全放开不防,是主动的优化而不是被动的,是针对当前我国主要流行的病毒变异株特点、疫情流行特征,通过对疫情形势动态的研判,对现行防控措施的成效评价,特别是对二十条实施以后,地方的有益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等因素,综合考虑所作出的。
居民没必要囤积和抢购药物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相关的药物在新冠治疗过程当中是不可或缺的,已经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这些对症治疗的药物以及抗病毒药物,包括中药、西药和抗原试剂进行一定的准备。同时,通过分级分类的救治,有很多感染者会选择居家治疗的方式,要求基层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网点等要做相应的准备,来保证药物的可及性。
要提示大家,没有必要去囤积和抢购药物。随着整个工作的部署,无论是在药品销售网点,还是在医疗机构,这些药物是充足的。
救治患者绝对不能以
是否有核酸检测结果为前提条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有紧急医疗需求的患者,无论有没有核酸结果,他们的医疗需求都必须也应该得到满足。所有医疗机构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对患者进行拒诊,特别是没有核酸结果的这些紧急就医者,有很多是急危重症,容易造成治疗的延误,因此更要及时为这些患者提供紧急的医疗服务,我们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的抢救制度,同时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救治患者绝对不能以是否有核酸检测结果为前提条件。
恢复到疫情前生活状态需要哪些条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介绍,对病毒和疾病认识的进一步加深、疾病危害性的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的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治能力的提升等,都是恢复疫情前生活状态的一些条件,或者是关键要素。
在当前,要继续做好一些相关的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疫苗的接种,尤其是老年人群的疫苗接种。
二是要加强药物的研发、生产、储备,来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三是要关注病毒的变异,持续监测病毒的变异情况,特别要关注病毒的传播力、致病力的变化。
四是优化完善医疗救治的方案和资源的准备。比如说分级诊疗方案落地的相关政策、救治设备、物资、空间、人力资源的准备等。
五是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的专业防控和救治力量,加强居民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是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对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等重点机构的人员密集情况要加强管理。
七是加强宣传沟通,提升个人的健康意识。疫情防控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理解、配合,需要社会同心、同向、同行。
哪些老年人是接种疫苗的禁忌人群呢?
有记者提问,很多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于疫苗接种的安全性还是存在顾虑的。老年人普遍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这些老年人能否接种疫苗?哪些老年人是接种疫苗的禁忌人群呢?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介绍,在这里,我可以确定地告诉大家,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非常安全,接种以后获益远远大于风险。中国疾控中心对我国已经开展接种的超过34亿剂次、超过13亿人的不良反应监测发现,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我们常年接种的其他一些疫苗相当,而且老年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还略低于年轻人。
目前,我们国家已经累计向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超过22亿剂次的疫苗。从报道当中也可以看到,有30多个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政府官员带头接种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全球到目前为止,按照我们不完全统计,60岁以上老人接种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已超过10亿剂次,都非常安全。在这里,我可以再告诉大家,党和国家现职领导人都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而且接种的都是和普通老百姓接种的一样的国产新冠病毒疫苗。
您刚才提到了,有的老年人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有一些担心,在这个地方我也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些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当然,在我们下发的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方案里,也确定了4种不能或者暂缓接种的一些情况。第一种,老年人在既往接种疫苗有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时,比如出现过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等,这类情况是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第二种,因为感染性疾病处于急性发热期,这个阶段我们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控制住以后再接种。第三种,在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比如说肿瘤患者处在化疗期间,或者高血压患者处于高血压危象当中,一些冠心病患者在心梗发作期,还有一些神经性疾病的患者处于疾病的进展期,还有癫痫处于急性发作期,这类患者我们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病情稳定后也可以接种。第四种,因为严重的疾病或者慢性疾病已经处于生命的终末期,我们不建议接种疫苗。所以,我再次强调,对于老年人来讲,只要满足条件,一定要加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国防疫策略调整是否晚于其他国家?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介绍,防控措施和策略的调整,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比如病毒的特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和疾病谱的状况、疫情的态势和走向、人群的抵抗力、卫生系统的防控救治能力以及国内外的疫情情况等。防控策略与措施还受到防控的理念、防控优先目标的确立等因素影响。
梁万年说,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放松防控措施的原因,主要是在早期的几波新冠疫情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人群获得了自然免疫力,为此一些国家付出了大量死亡等代价;其次,疫苗接种覆盖率,尤其是老年人群的覆盖率,已经达到较高的比例;再次,新变异株的致病力逐渐减弱,以及具有较好的医疗救治能力等。但是,绝大多数国家并不是完全的放开,而是防控重点发生了变化,比如重点主要集中在防止医疗资源挤兑上,其策略和措施的调整也是有先后次序的,并不是一步到位。
我国一直在密切关注病毒和疾病的变化,边防控、边调整、边加强能力建设,一直在研究防控策略调整的条件,持续因时因势动态优化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在寻找最佳的防控方案。治疗方案、防控方案等持续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就体现了我国疫情防控的逻辑和思路。
“做好准备、提升应对能力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梁万年说,我国的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多,慢性病和基础病患者众多,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数量,比如每千人口的医生数、床位数、ICU床位数等都不足,且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的分布也不均衡。此外,疫苗接种的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高危人群的接种覆盖率还不够理想,药物和防控物资的储备都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正是基于我国的国情,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积极加快药物研发、疫苗接种、能力培训、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明显提升了抗疫的能力和系统的韧性,为我国进一步优化调整策略和措施创造了条件,也为最终战胜疫情奠定了基础。
何时会优化入境防控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提到,这次优化措施主要是针对国内各地的疫情防控,对于入境人员管理等外防输入的措施,我们也将依法依规、逐步推进、加快推进,进一步优化完善。
一图速览
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
本文来源:上海发布、上观新闻